(一)室內空間組成
夜場卡拉OK歌舞廳可以看作是集舞臺、舞廳、酒吧和咖啡廳的功能于一體的,并設有娛樂設備的娛樂場所。一般其夜場設計歌舞廳可分為入口區(qū)、歌舞區(qū)和服務區(qū)三個功能區(qū)。入口區(qū)一般設有服務臺和衣帽間,供售票結帳和存放衣物之用;歌舞區(qū)是供公眾使用的主要活動空間,它又由座席區(qū)、舞池和舞臺三項組合而成,其空間組合形式最宜自由活潑;其他輔助用房構成服務區(qū),宜設在歌舞區(qū)的相鄰空間內座區(qū)面積較大時,可設置部分相對比較獨立和安靜的區(qū)域,并可附設酒吧或餐飲服務設施。座席區(qū)應與舞池相鄰,緊鄰舞池和舞臺應設置聲光控制室,其位置應便于看清歌舞區(qū)的活動情況。為方便舞步的自由展開,舞池宜采用無柱空間;為保持適度熱烈的室內氣氛,舞池的適宜規(guī)模宜能供50。60人共舞,最小不宜少于30人,其最狹處寬度不宜小于lOm。小型歌舞廳一般只設一個舞池,中型歌舞廳可設兩個舞池,設有兩個以上舞池的為大型歌舞廳。
(二)室內環(huán)境設計
歌舞區(qū)是其夜場設計公司室內環(huán)境設計的重點,設計除了決定座席布置和座椅形式外,室內聲、光和色彩環(huán)境的設計是最為 關鍵的課題,因為它是主宰室內氣氛的決定性因素。通過室內聲、光和色彩環(huán)境對人們施加的物理、生理和心理的作用,可使人產生輕松、自在、熱烈、浪漫、溫馨等種種聯(lián)想和感受,這是其他室內裝飾手段所無法比擬的。室內用光方式和燈具布置應根據(jù)各種空間的使用特點統(tǒng)籌考慮,并選用適合的照明系統(tǒng)。舞池和舞臺都是室內照明的重點,但舞臺應突出照明強度,用光色彩以較少變化為宜,稱為高照度少色彩區(qū)。然而舞池則是室內空間的核心,應成為不同光照和色彩的匯聚點,可利用反射鏡球燈、彩色射光燈和旋轉燈,讓舞客們淋浴在五光十色的光的海洋中,但其照明強度應以舞臺照度減半為宜,相對形成低照度多色彩區(qū)。布置座席的區(qū)域則應以一般照明為宜,可采用漫射、反射或局部照明方式。
配合歌舞區(qū)照明處理,還可以利用槽燈、塑管線形燈等線形照明方法,勾勒夜場室內空間形體或對重點空間部位進行畫龍點睛的重點處理,以豐富室內的空間效果。特別是舞池上方燈具投射的色彩不斷變換移可使整個舞池籠罩在跳動不停和歡快的氣氛中,從而激發(fā)舞客們的熱情,增強舞廳室內活躍氣氛。配合室內照明設計,室內裝修材料宜選用表面光亮的材料,以有利反射光色變化的效果,增強迷幻離奇的感覺。夜場室內音響設計也應配合照明和裝修設計,合理布置音箱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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